洗钱顾名思义,通过各种手段、各种渠道,把非法所得的资金转化成正规所得。

这里的非法所得,通常是受贿、涉黑、贩毒、诈骗、挪用公款、非法集资等。

随着经济发展,洗钱的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艺术品或古董买卖、海外投资、赌博、地下钱庄、证券交易、影视投资、寿险交易等等都有可能成为非法分子洗钱的工具。

他们离你并不遥远,可能就发生在你身边。

举几个“栗子”:

富兰克林•乔拉杜洗钱案

20世纪80年代末,哈佛大学的经济学家富兰克林•乔拉杜为哥伦比亚毒枭乔•桑塔克鲁斯•朗德诺操控洗钱流程,将贩毒收入收入存入巴拿马银行账户,然后转账分散到9个国家68个银行的几百个账户中,最终利用这些账户去经营合法买卖,实现资金回笼,涉及金额3600万美金。

黄某香烟走私洗钱案

2003年5月到2004年8月,黄某通过购买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份证,在深圳多家银行开设了50多个账户,然后用这些账户为一个走私香烟团伙进行转账和提现,洗钱金额1.1亿元人民币。

茶行罗某地下钱庄案

2000年,顺发茶行老板娘罗某通过骗取员工亲友身份证注册了29个空壳公司,利用这些公司开设了大量账户,通过这些账户交易进行洗钱,涉及金额高达9亿人民币。

达尔曼上市公司洗钱案

2005年,被誉为”中华珠宝第一股“的达尔曼被宣告停牌,之后牵出了震惊世人的洗钱案件。其董事长许宗林一方面建立了大量的影子公司进行交易,以掩盖虚假财务报表中出现的幽灵数字,这些举动的最终目的是为抬高股价打掩护(因为业绩好股价高才是正常),让其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在炒作中获利,从中圈走并向境外转移了8亿人民币。这一案件中,影子公司设立、证券开户和黑钱转移,都使用了身边员工甚至陌生人的身份信息。

上面这几个案例中,有一个共同点:需要利用大量的银行账户,或是个人银行账户,或是公司银行账户。

很多时候,作为普通人的你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或因为一些小利益,或出于人情,或被忽悠,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这些不法分子的“帮凶”。

为了防止这点,我们需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存取款

不要贩卖或出租自己的银行账户/个人信息

投资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注:以上案例来源于网络

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