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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公示的深圳市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房地产广告违法案(深市监罚字〔2021〕稽66号)显示,深圳市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广告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对该公司罚款6000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深圳市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20日,注册资本6.40亿人民币。该公司大股东分别为昌煌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年科技有限公司,各持股50%。而深圳市康年科技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正亦商贸有限公司,持股60%;第二大股东为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持股40%。

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1月20日。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花样年控股”,01777.HK)2020年年报显示,花样年控股对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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