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山东枣庄女子,银行存100万元,5年后只剩1元”事件有了新进展!

7月8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公告称,工作组已进驻枣庄农商银行,对事件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彻查。工作组将以事实为依据,逐一调查存取款流程各个环节,对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查实的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调查不实的,依法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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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农商银行新闻发言人也向中证君电话证实,工作组已于今天入驻,待调查结果查清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银行称客户“伪造存折”

据孙女士介绍,2009年7月22日,其在原山东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恒泰支行处存款50万元,银行给其存折;2009年9月5日,其又在原山东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薛城支行永福北分理处存款50万元,银行给孙女士存折。2014年,恒泰农村合作银行进行改制,改制后的银行便是枣庄农商银行。

然而,判决书显示,2014年下半年,孙女士持存折到枣庄农商银行取钱,银行说孙女士只有1元钱存款。枣庄农商银行选择报警,派出所记录材料后并未处理,告知孙女士去法院处理。在法院审理中,枣庄农商行称,孙女士伪造了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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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农商银行辩称,存折交易页码1页上的两行字迹不是使用同一台打印机打印形成,说明存款记录系伪造的,不存在存款信息。再如,孙女士无客户回单,无证据证实涉案100万元已经交付给该行。

此外,枣庄农商银行表示,据孙女士陈述2009年存入到2014年打算支取,长达近6年时间对该资金不予管理,亦不符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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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银行支付100万及利息

刑事侦查卷宗显示,孙女士将钱存入银行后不久,大量资金就被一个名叫田艳的人分多次取走了。另外,2009年7月,孙女士的账户还支取了20万,田艳称并非自己所为。田艳陈述称:“不知道是谁签字的,有时候柜员会直接替客户签。”也就是说,孙女士的100万元,都在存入后不久便被分批次全部支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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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经过公安侦查,相关票据记载的交易时间及金额一致,宣告孙女士没有仿造和变造金融证券。最终法院判决,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孙女士支付存款100万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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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按照判决书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计算,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应于2020年12月内支付资金,但银行方面却一直未支付。2021年7月1日,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100万元。

编辑:常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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