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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祖六与赵学军先生 你们是师兄弟吗?

来源:唯尚知与行

手头上正在代理着投资者因嘉实元和基金清算而诉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不作为的行政诉讼,“咣当”一声,天上掉下来一个大馅饼,原来人帅位高资源广的胡祖六是嘉实基金的榜样啊!两者都向特定不明身份人转让了优质资产,都没有经过持有人会议的决议。胡祖六和嘉实基金的操作手法如果得不到有关机关的重视与审查,那么,后面必然还有千百家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有样学样,利用掌控的地位行内幕交易之实。

9月6日彭博社报道,胡祖六对前几天网上的刷屏文章《胡祖六你的良心不会痛吗》回应道:“有很大的误会完全是有苦难言”。胡祖六对举报他的文章作者胡先生倒没有像春华资本的公开信猛烈回击胡先生是“诽谤和侮辱”,但涉及自身的合法性问题,任何时候都不会“有苦难言”,只需要公开透明就一切能够解释清楚了。所谓的“有苦难言”,还是“该说不说”的另一种托词罢了。

胡祖六通过基金公司转让蚂蚁金服股权的具体情节我就不在这里赘述了,据公开资料显示,该部分股权最后被转让到了胡祖六的亲兄妹胡祖五、胡元满作为实控人的公司中。

像春华资本这样的高阶人士控制的基金公司,做什么事情永远有无比高大上的托词,在咨询退出蚂蚁金服的估值时,春华回复“交易对价为管理人基于市场环境、公司基本面等情况,与交易对手博弈的结果”,“根据管理人提供的信息,买方资金实质来源于独立第三方,该交易本质上不是关联交易。”看看,他们不提“公平结果”,而是“博弈结果”,他们不提买方是不是关联方,而是告诉你资金来源于“独立第三方”,他们的表述永远不违法,但也永远没有任何意义。

嘉实基金的董事长赵学军先生同时也是中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他在嘉实元和基金转让所持的中石化销售公司股权时身兼二职,但嘉实基金也不承认构成关联交易。至于交易对手,北京证监局和中国证监会同样指出这属于商业秘密,搞得购买一个几十亿的资产神神秘秘,要法官提出必须提交法庭裁决是否有保密的必要。

针对胡祖六先生的表态,实际上我们回复与嘉实基金同样的一句话:一切予以公开透明即可。

买卖一个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有什么遮遮掩掩,还“有苦难言”。你不公开透明,就不要责怪市场把你想象成坏人。更进一步的,在中国市场上遍地开花的股份代持现象会不会也是春华资本的内幕?胡祖五、胡元满是不是只是胡祖六代持蚂蚁金服的替身,这点更应当说清楚。胡祖六不仅需要把亲戚关联关系昭告天下,还应当把胡祖五、胡元满如何能够具有实力收购蚂蚁金服的股权说清楚。胡祖六是一招手而云集的大佬,他的兄弟姐妹也有这种能力吗?胡祖六能够分分钟让人借给他十个亿资金,胡祖五、胡元满也有这种影响力吗?他们资金来源是否超出了市场常识?胡祖六的难言之隐是不是还包括可能他的兄弟姐妹不过是他的白手套,自己才是那个关联交易的实际受益人呢?

作为有着众多光彩夺目光环的经济学家、众多大型企业的独立董事、海归学者,胡祖六需要自珍羽毛,不要“江南为桔江北为枳”。在中国这片土地上,他们应当成为促进制度进步的先行者,应当成为维护公平秩序的鼓动者,而不是利用现有规则漏洞成为窃取者、钻营者。

已经提起法律程序的胡姓投资者不知在投诉或者维权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障碍,不过就嘉传律师事务所代理嘉实元和基金投资人维护权益过程来看,相信胡姓投资人不会一帆风顺。对中国基金大佬的维权不外乎有如下几个难关:

首先,投资合同都是基金方单方拟定,对基金公司的权利全面维护,投资人往往投钱之后发生了争议了,才细看基金公司出具的投资协议,这才发现协议中约定了很多超出法律范围的条款,比如基金经理可以做很多事,却不必通过持有人大会等决策机构的表决;

其次,投资人发现了问题,但要想证明问题根源的取证却困难重重,比如胡祖六的兄弟姐妹到底哪里来的那么多资金?他们从事什么工作可以有能力购买蚂蚁金服的股权?比如嘉实元和将中石化销售公司股权出让了,他们经过了什么内部程序?我们在行政诉讼中才得以知道,嘉实元和转让中石化销售公司股权,完全脱离了基金招募时所宣传的基金经理的控制,而是由其他高层在两三人范围内就把事情办了,完全脱离的了内部风险控制流程。但如果我们不继续追进,这些问题根本无法揭示出来。

第三,这些精明的操盘手总在保本和微利之间寻求平衡。你说他们造成损失了吧,他们还给你保了本;但你说你获得了什么收益了吧,却又是菲薄不值一提。这种结果出来,就算投资人觉得有问题进而发生了争议,但因为他们拿捏到位,却造成投资者的分裂:多数人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没有亏本,就算了,如果去追讨则费时费力,有可能得不偿失。经济学家和资本大佬不愧是人性的洞察者,他们远远地洞察这些细微的差别,利用这种分歧,导致最终不会有多少投资人真正地发起法律程序,不会有人真正地刨根问底,揪住不放。

第四,我没有全面审核胡姓投资人的投资协议,但估计协议中对发生争议的事项早有约定,即因投资引起的所有争议均通过仲裁解决。在这个时点上,首先,胡姓先生无法计算损失,仲裁却让你拿出几万元作为仲裁费用。如果认为仲裁条款不公去法院起诉,法院却认可此种条款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约定,驳回起诉。一个人为了不确定的利益,花费大额成本去追究公道,这对绝大多数人毕竟不现实。所以,少数追究者中的绝大多数遇到此种情景又是不了了之。

上述设计是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真正的法律罗网,你想冲破却万分艰难。等到你忍无可忍,终于到证监会、基金业协会投诉时,才发现无论是举报还是投诉,往往走一遍流程,问一些形式上的问题,做一些表面上的承诺,证监局就给你驳回了。

部分资本大佬为什么能够暴富,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他们利用了别人的巨额资本为自己套利。胡祖六先生平安地利用了几乎无本资本多年,在资本就要羽化成蝶的时刻,鸠占鹊巢,夺得了大名鼎鼎的蚂蚁金服的股权,他还要说这是误会,是有苦难言!唉,在大佬看来,得了实惠,装装委屈也是值得了。

嘉实基金和胡祖六先生都是信托义务人,他们应当像珍惜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自己的声誉。信托责任,是世上最光荣的责任,它代表着信任和忠诚,对待信任自己、依赖自己的人不能诚信、不能忠人之事,不仅是对委托人的背叛,也是对自己操守的玷污。诚信义务,是法律之光,它应当照耀到每个角落,不能让任何自以为娴熟于旁门左道的人找到栖身躲避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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