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建筑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事项外,原则上所有的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均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根据《方案》,“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对象为:在本省注册的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本省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管事项包括: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情况;工程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抽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持证上岗及在岗履职情况;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方案》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依托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同时,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既保证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的原则,市和县(市、区)住建部门对直接监管的在建项目,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5%;市住建部门对在本市注册的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业务情况组织抽查,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本市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将存在轻微失信行为和一般失信行为的检查对象作为必查对象;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较多投诉举报等情况的检查对象,适当提高抽查频次。

《方案》明确,各级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处罚处理。整改事项应有限期整改通知书、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核实情况,予以处罚处理的应有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按照《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将符合相关情形的单位、企业和从业人员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形成闭环管理。抽查结束后,市、县(市、区)住建部门将监管情况录入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本行政区域内通报,同时在部门网站公示。

(文章来源: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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