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杰夫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王艺)为严厉打击在我市地铁、轻轨、公交车站等公共交通工具和线路上的侵犯隐私违法行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开展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处理侵犯隐私案件5起,抓获违法人员5人。

4月6日21时,男子张某在地铁西安路站潜入女厕偷窥,被车站站务人员发现并向驻站民警报告。地铁治安第三派出所及时开展工作,查清张某违法事实,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4月25日19时30分,地铁2号线青泥洼桥站警务室接到一名女乘客报警称有人在女厕所偷拍,被发现后逃离。地铁治安第一派出所迅速出动,将偷拍的张某某堵截抓获。张某某对自己在女厕所偷拍一事供认不讳,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7月2日8时,机动一大队民警在西安路地铁站巡逻时接到一名女乘客求助,称在乘车时发现自己被一男子偷拍,于是暗中跟随男子在西安路站下车,随即向警方求助。根据女乘客描述,机动一大队锁定嫌疑人吕某某,并在车厢内将欲逃跑的吕某某抓获,在其手机里发现大量偷拍照片。铁证面前,吕某某承认其偷拍的违法事实,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近三年来,公安机关处理在地铁、轻轨等公共交通场所猥亵他人案件22起,侵犯隐私案件15起。

警方提醒市民,夏季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周围环境,尤其是在拥挤和密闭的空间,要对身边的可疑人员保持警惕。遇到猥亵或偷拍等违法犯罪行为时,及时呵斥制止,果断报警。公交分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根据夏季和暑期特点,及时调整警务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防范打击工作。采取武装巡逻和便衣巡控相结合的警务机制,在地铁早晚高峰时段、客流密集场所、案件易发线路重点部署巡控力量,提升见警率、见灯率,始终对公共交通领域内各类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的态度,确保市民出行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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