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REITs行业研究

喆安观点:日本不动产证券化是中国可对标最佳范本

J-REIT就是日本版的不动产投资信托。不动产投资信托,是指从2000年11月《关于投资信托和投资法人的法律》(以下称“投信法”)修改后启动,以不动产为主要运营对象的投资法人或投资信托的总称。

美国的不动产投资信托(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简称“REIT”,因而日本版就称为J-REIT或直接称为REIT。

J-REIT的投资架构

J-REITs的证券化载体是“投资法人”。

从资产端的角度,与TMK并没有太大差异,既可以受让实物不动产,也可以受让不动产信托受益权。

从融资端来说,债务融资部分一方面可以通过直接向银行贷款的方式,也可以发行“投资法人债”,与TMK发行的“特定社债”同属于第一项有价债券。特定社债是基于特定资产发行的债,而投资法人债是基于法人主体的债。

总体来说,与TMK的资产流动化载体相比,J-REIT更多的是一种资产管理的载体,融资也不局限于特定资产。而J-REIT的权益级部分被称为“投资证券”,是在日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

人们常说的J-REIT投资份额,指的就是“投资证券”。J-REIT和私募型证券化不同,J-REIT的投资份额是有价证券,流动性很高,价格时刻变化。

从资产证券化的公开性和流动性角度来看,J-REIT比TMK的确更近了一步。最明显的差异是二者基于的法律层面不同,一个是资产流动法,一个是投资法人法。

但作为资产证券化载体的角度来看,二者在资产端方面的差异不大,都是实物不动产或者不动产信托受益权;

在融资端,也无非是权益和债务两种主要方式,债务部分的融资并没有本质差异,主要在于权益级的融资。J-REIT是把权益级融资推向公开市场,作为类似于股票一样,在交易所进行交易。

对中国公募REITs的启示在于,我们以何种方式实现公募化?从TMK到J-REIT,实际上是赋予了权益级证券(一个是优先出资,一个是投资证券)不同的公开性和流动性。

对于中国的类REITs到公募REITs路径,目前探讨的“公募基金+ABS”模式,实际上是嫁接一个SPV(即公募基金)来实现公募化。这与国内的REITs结构的选择有关。

日本无论是TMK还是J-REIT,都对应于到公司实体。而中国的类REITs,无论是在ABS层面还是私募基金层面,都是以契约形式体现的,没有实体法人。

因此,我们在走向公募REITs的时候,通过嫁接契约(公募基金也是契约),完成公募化的过程,是在早期阶段发展公募REITs的现实选择,与J-REIT之路虽然不同,却也有逻辑的合理性。

从长远计,日本式的上市“投资法人”模式,或许会成为中国公募REITs的2.0版本。从1.0到2.0之路,其实没那么难。

《图解日本REIT》

日本三菱日联信托银行不动产咨询部 著

车阳 林述斌 顾晓 译

不动研(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校译

点击本文底部“阅读原文”可购买本书

阅 · 读 · 推 · 荐

◎中国REITs产业教育领军者睿思书院

RCREIT(REITs研究中心)系全国首个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研究中心、全国首个以REITs为特色的不动产金融高端智库。RCREIT与中国REITs领域第一传播平台REITs行业研究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REITs行业研究精准覆盖中国REITs及不动产金融市场从业、投资及研究学习等相关人员,深度感知中国REITs发展进程和市场动态变化、深刻理解中国REITs传播受众最真实最实际信息需求,领航长效持续的中国REITs市场全覆盖跟踪研究和高精准市场调研、领先实践中国REITs投资者教育。

REITs行业研究

  专业、专注、务实合作

REITs行业研究是中国REITs第一传播平台,致力担当领航中国REITs投资者教育的中流砥柱。

我们认为,REITs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经济去杠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有效方式;是贯彻落实十九大“房住不炒、租购并举”思想的重要抓手,是促进金融与不动产良性循环的重要工具。REITs在租赁住房、PPP、基础设施、养老地产和城市更新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租赁住房和基础设施领域是中国公募REITs落地最有希望的突破口和落脚点。

我们始终坚信中国REITs破晓的黎明就在眼前。REITs行业研究将一如既往地为大家分享更权威、更全面、更具可读性的优质内容,更有担当地、更真诚地、更用心地向社会传播中国REITs的理念、知识和发展动态,全力为推进中国REITs事业进步贡献我们的力量。

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