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基金嘉年华6月19日(周六)在深圳举行,黄燕铭、洪灏、刘彦春、王庆、侯昊等重磅嘉宾齐聚一堂!→【名额有限,报名入口】

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成为不少投资者获取信息、实施不法行为的平台,且犯罪分子呈现团伙化、专业化的趋势,具有极强的欺诈性和误导性。从今天开始,小泰将用接下来几期的时间重点罗列不同类型的非法证券活动,希望各位投资者明辨“套路”,规避“深坑”,保障财产安全。

作为投资人,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没有遇到“非法荐股”乱象?小泰就经常遇到一些不法分子致电冒充券商工作人员开展“非法荐股”活动。其手段不断翻新,乱象层出不穷,投资者们一定高度重视,谨防上当受骗。

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我们先来个案例:

出钩

一天,投资者小张突然接到来自某陌生手机号码拨打的电话。

“我们公司新建了一个免费股票交流群,群里会有XX证券的分析师李某某推荐股票,很有经验。”一位自称“XX证券”客服人员的人士向小张发来入群邀请。

小张赶紧打开网络搜索公司名称,发现官网、广告位、各类工商信息及“证照”一应俱全。他又急忙打开了中国证券业协会,查询李某某的证券从业人员信息,其头像和身份信息均与自称“XX证券”的客服所述完全吻合。

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小张加入了所谓荐股微信群,殊不知,这是“李鬼”机构非法荐股组织“拉人头”的专用群,里面除了小张,其他人都是“托”。

咬饵

“这个股票,跌到8元时你们买进去等,绝对不会亏,这是个好股。”

“老师肯定知道主力庄家的动作。不然,怎么会买进和卖出都这么精准?”

……

诸如此类的消息不断在小张所在的“股票交流群”里出现。

“真的绝对不会亏吗?”小张很怀疑。

小张说,群里的“老师”李某某多次强调:“只要严格按照指令操作,确保可以获利出局。即使万一亏损,也都有严格的止损点。止损点会根据个股来定。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亏。”

“你们是免费提供服务吗?”小张觉得不会有“免费的午餐”。

“老师”回答得很“坦诚”:“我们会从您盈利的部分分成。具体方式是,您操作自己的账户,我们告诉您股票信息和具体买卖点位,盈利后再分成。投资金额如果小于10万元,那么按盈利部分的四六分成;如果投资金额在10万元以上,就按三七分成。您拿大头。”

小张依照“专业人士”的分析去炒股,小赚一笔。随即对“李某某”产生了极强的个人崇拜,并向亲朋好友推荐“炒股群”。群里的“群友”也时常冒泡,说自己又根据李某某的策略买定了涨停股,并及时获利,随即晒出了自己的“账单”。

脱钩

尝到甜头后,小张开始对“李某某”深信不疑,直到新的事件发生……

随着时间不断深入,群里‘老师’反复暗示、明说甚至是逼迫式地游说大家增加资金投入,并推荐了配资软件,号称最高提供15倍杠杆,远低于市场月息。小张将信将疑地试了试,在注册认证后,发现某软件称需要准备缴纳配资保证金。

小张于是加了几个“群友”问询相关信息,得到的都是一致的答案。

“听李老师的,肯定赚!”

“我没发现有啥问题啊,你慌什么,再犹豫就没有上车的机会了!”

“这钱我也交了,没办法,明码标价嘛。”

……

“这个APP运营多年,是与多家知名券商合作的,放心。”被群友们奉为股神的“李某某”也开始信誓旦旦地拍胸脯。

但是小张留了个心眼,在转账前搜索了所谓配资软件的情况,结果却大出所料:已有多位投资者在网络举报,该APP疑似虚拟盘,且在该平台配资交易盈利后无法提取现金。

不仅如此,在看小张不上钩后,“老师”开始劝诱他加入“高级群”,前提是缴纳一笔会费,美其名曰“专业机构”培训。

小张开始慌张,便主动联系到“XX证券”客服,结果令他大吃一惊:“李某某”确有其人,但是其身份被冒用,根本没有参与荐股。而所谓的“股票群”,除了小张以外,其余乌泱泱几十上百人都是不法分子的“马甲”!

纵观非法荐股获利的主要手段来看,既有前台“老师”直播授课,后台“客服”引导“投资”骗取高额会费,又有“股市大V”联手“庄家”诱骗投资者接盘,更有甚者还有个人或组织诱骗投资者使用配资软件赚取高额利息,甚至是组织、操纵虚拟盘交易。根据《证券法》规定,上述行为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Tips:假如您遇到“非法荐股”的情况,不妨按照以下建议操作:

向证券公司官方客服求证,尽量不要通过搜索引擎搜索,高度警惕诈骗网站;

如对券商平台或所属工作人员有疑问时,可致电官方电话或者查询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信息公示;

投资者认为存在被欺诈或财产面临损失可能时,请留存相关证据并致电券商客服或工作人员。如确属非法证券行为,投资者可主动向公安部门报案。

具体来看,这类非法活动的特点如下:

一是不法分子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添加好友)、微博、论坛、股吧、QQ等,以“大数据诊股”、“推荐黑马”、“专家一对一指导”、“无收益不收费”等夸张性宣传术语,或者鼓吹过往炒股“业绩”,招揽会员或者客户;

二是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后,有自称“老师”、“专家”、“股神”、“老法师”的人,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实际上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以获得“打赏费”、“培训费”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也有的不法分子先免费推荐股票,然后借机邀请投资者加入“内部VIP群”、“VIP直播室”,宣称有更专业的“老师”提供更高端的服务,并以各种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

三是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荐股”为名,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利用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等实时喊单,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涉嫌操纵市场,或者诱骗投资者参与现货交易(贵金属、艺术品、邮币卡等)或境外期货交易,牟取非法利益。

非法活动花样繁多、欺骗性强,而不法分子往往无固定经营场所,流窜作案,有的甚至藏身境外,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请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可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

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