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3日从大连市政府了解到,大连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和税务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自2020年2月至5月,对大连实行统账结合模式且按正常费率缴费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4个月,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未实行统账结合模式或未按照正常基数、费率缴费的特殊缴费主体不在减征范围内。

实施减征期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及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仍按现行政策缴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政策不变,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不受影响。缓缴政策继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经初步测算,此次减征,大连企业获益12亿元,对于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大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下一步,全市各级医疗保障、财政、税务等部门将加强协同,切实履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惠企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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