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刘湘竹

近日,我市正式印发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养老服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8月5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大连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华介绍《意见》相关内容。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意见》,我市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从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强化要素支撑、培育消费市场的角度出发,实现了一系列制度创新,围绕促进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发展、保障土地供应、人才要素和资金保障等方面明确提出了21项政策措施。

我市老龄人口基数较大 养老服务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市人口总数745万,60周岁以上老年人184万人,占比24.71%;65周岁以上老年人125.7万人,占比16.87%。

目前,我市已扎实开展第二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高标准建成内设嵌入式小型机构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80所,全市各类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达到403所。各类养老服务机构350所,其中国家办养老福利机构11所,各类敬老院55所,社会力量办养老福利机构284所;提供养老服务床位5.3万张,其中国家办养老福利机构床位5000张,农村敬老院床位7000张,社会力量办养老福利机构床位4.1万张;收住各类人员2.7万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发展,持续加大养老服务投入,不断健全养老服务政策措施,全市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完善、服务载体不断升级、服务内容进一步优化,综合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6年,我市成为全国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城市,2017年,“林海模式”被民政部列为居家养老服务年度创新模式;2018年,我市成为第二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2019年,我市通过政策引导、撬动民间资本投资居家养老服务的典型经验,受到民政部表扬。

我市养老服务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我市老龄人口基数较大,养老服务市场发展潜力巨大,社会资本持续涌入,一批国内外知名养老服务企业相继落户大连。但是,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养老服务仍然面临供给结构不尽合理、市场潜力未充分释放、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等一系列挑战。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营造公平开放的政策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养老服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多项有力措施助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充分释放大连养老服务市场潜力。

重点向社区、居家和农村养老服务倾斜 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意见》围绕促进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发展、保障土地供应、人才要素和资金保障等方面明确提出了21项政策措施。

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在街道及社区层面建设内含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开展助餐、助医、助浴等各类养老服务项目,支持培养一批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队伍。鼓励开展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服务。统筹推进适老化设施改造,通过开展场所无障碍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因地制宜增加活动场地设施、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到2024年,实现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

在机构养老方面,继续营造公平开放的政策环境,境外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同等享受境内资本待遇,制定整合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闲置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政策措施。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鼓励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进一步激发养老机构运营活力,开展养老服务等级评定与认证,并与获取政府补贴、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评先奖励挂钩。

在土地供应方面,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做到“四同步”。下一步,市民政局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和管理工作的具体文件。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要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降低养老用地成本,引导整体地价水平与养老用地基准地价相当。鼓励利用存量资源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力度;鼓励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强化了政策的导向功能。对城乡闲置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等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的,通过联审联批制度,统一研究解决消防审验问题。在用地上,我市将积极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土地供应,降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成本,采取分阶段供应国土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落实到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做到应保尽保。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价格,以出让方式供应的社会福利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对于单独占地的养老服务设施,依据详细规划及报批申请,积极办理相关规划、土地手续。

在人才保障方面,鼓励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或养老机构建设实训基地。整合老年医学教育和科研资源,培养高水平研究型、应用型老年健康医学人才。建立我市养老服务培训体系,加强对养老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在资金保障方面,明确提出加大各级财政的资金投入,重点向社区、居家和农村养老服务倾斜,将市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的55%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并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有利于促进全市养老服务的均衡协调发展。

在养老服务信息化方面,我市将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技术和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建立我市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绘制全市养老服务地图,扩展养老服务项目,培育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健康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支持智能交互、智能操作、多机协作等关键技术研发,提升康复训练及康复促进辅具、健康监测产品、养老监护装置、家庭服务机器人、可穿戴老年服装服饰等适老产品的智能水平、实用性和安全性。

养老床位数增长40% 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 “十四五”期间是推进养老服务快速发展的时期

“十四五”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窗口期”,也是推进养老服务快速发展的时期,我市将进一步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完善扶持政策,下大力气补齐短板、提质增效,切实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进一步细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强化对养老服务业的扶持引导,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十四五”期间养老床位数增长40%。整合各方资源,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有效盘活城乡闲置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引进高水平、专业化第三方机构运营管理,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发展,引导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养老机构结构化调整,提升养老机构运行效率,鼓励养老机构向社区提供居家上门、康复训练、助餐、培训支持等服务。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大力推进市社会福利院服务功能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积极面向社会老年人开放,着力打造大连养老服务示范样板。

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长期照护和上门服务等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居家养老照护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增强家庭养老照护能力。实施城乡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建立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健全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制定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将其作为确定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和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等级等情况的依据,准确量化老年人真正需求,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资源。建立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估机制,充分发挥和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优势,或者整合养老、医疗、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培育和组建专业评估机构对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评估,提升评估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公信力。

建设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队伍。鼓励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或养老机构建设实训基地。建立健全我市养老服务培训体系,加强对养老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落实和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奖补激励政策,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待遇,吸引高素质人才投身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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