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健身房尚未正式开业,在收取上百名会员的充值费后,老板失联,《又一健身房老板突然失联,上百名会员慌了 场地出租方:我们也是受害者》一发布引起巨大反响,许多读者留言讲述自己曾经或正在发生的相似经历。

预付费健身卡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条款约束?记者就此采访了贵州勤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强,就本事件,王强律师从民事和刑事法律关系角度做了详细解答。

缴费会员纷纷赶来登记自己的“受骗”金额

王强律师称,预付卡消费形式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近年来,在本地多次发生,他本人也曾代理的多起民事诉讼案件,都因预缴费未得以履约而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与此有关,就本案例而言,从民事法律关系角度,贵州新珈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已构成违约。

消费者向该公司支付健身年费,办理健身年卡,双方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现该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该公司返还健身预付费用以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楼大厅南侧是游泳馆

从刑事法律关系角度,该公司的相关人员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以及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

这把自行车锁锁住大门后,健身房一直处于停业状态

贵州新珈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收取消费者的预付费,涉及金额巨大且逃匿,消费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侦查,如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相关人员将承担相应刑事法律责任。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邓倩

编辑 皮亚丹

编审 李中迪 罗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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