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控制耕地转林地 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

1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趋于合理,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

记者注意到,就在昨天(1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信息,今年秋粮增产已成定局。东北地区和南方稻区全力抢收快收,强化机具调度和机手培训,减少收获环节损失。全国秋收基本结束,全年粮食产量将再创历史新高,连续6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秋冬种工作扎实推进,目前冬小麦、冬油菜播种进度均已超过9成,进度略快于去年同期。

但近年来,也有部分地区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一些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为此,《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

《意见》提出,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我国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水热资源空间分布不匹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

《意见》还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包括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稳定非主产区粮食种植面积、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等内容。

在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方面,要求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

在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方面,《意见》指出,要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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