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同学、熟人及代理案件等关系,打探案情、查询信息、请托说情、干预案件、违规批转材料,这些行为都属于违规过问干预案件,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秉公办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反应强烈。为有效遏制上述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防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大连中院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记者获悉,5月13日,大连中级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全面分析研判当前法院反腐败斗争新形势,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全方位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狠刹违规过问干预案件之风,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会议要求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建立起防止司法干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红线”,为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架起过问案件的“高压线”,为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建立“准则”,防止相关人员以不正当方式对案件办理进行干涉或者施加影响,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

  会议要求,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随意执法、拖延办案、对待当事人生冷硬横、推诿扯皮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完善廉政制度,落实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员额法官定期轮岗、案件评查与纪检监察联动响应等机制。狠抓案件监督管理,严格履行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深入自查自纠,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对如实记录、自觉抵制干预过问案件的干警,切实加以保护,给予正面激励。

  据悉,按照最高院的部署要求,目前,大连两级法院正在开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活动,从源头上防止违规干预司法行为,保障独立公正司法。 (李丹 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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