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保将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国内医疗保障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明确参保人员义务,若个人以骗保为目的,将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同时,条例明确要求医保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APP无权过度索要个人信息

    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于5月1日施行。新规明确了网购、网约车、即时通信等39种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其中特别指出,13类APP无须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包括女性健康类、网络直播类、在线影音类、短视频类、新闻资讯类、运动健身类、实用工具类等。上述规定还明确,APP不得因为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直播带货”主播

    应满十六周岁

    国家网信办、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于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直播营销人员和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要求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

    明星代言涉及非法集资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对于市场关注热议的明星代言非法集资事件,此次《条例》就相关责任认定进行了厘清。《条例》规定,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均属于资金清退范围。

    个人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

    无须办理网络经营主体登记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于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个人通过网络从事保洁、洗涤、缝纫、理发、搬家、配制钥匙、管道疏通、家具家电修理修配等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或者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依法无须进行登记。

    上市公司

    应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于5月1日起施行。《办法》与修订前相比有许多亮点,其中包括将被纪检机关留置列为重大事项须发布临时报告、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应明确所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明确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制定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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