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征地补偿被判刑,拆迁补偿名单中竟有45人查无此人.....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一起骗取征地补偿款的案例。

根据通报内容中的显示,2017年,湖南省益阳市启动建设公路工程项目,该项目涉及到申家滩村。申家滩村村干部受当地相关部门的委托,协助从事征地拆迁工作。

申家滩村是一个多村合一的村,不少村民平时都在外打工,因此并未对补偿公示表上出现的陌生姓名没有过多的关注。不过还是有细心的村民发现了“猫腻”。随即向当地的区纪委监委进行了举报。

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通过调查发现,拆迁补偿名单中,查无此人者共45人。

对于漏洞百出的报账资料,7名村干部竹筒倒豆子认了账。原来,他们为了套取补偿款,虚构了45个假名字,又冒用了11个亲友名字伪造了三批资料,共套取青苗补偿款213万余元。

2019年8月,该村7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中1名村委委员被责令辞去职务,谭雪春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征地补偿款,是国家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但近年来,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吞老百姓的合法利益的情况是越来越多,个别村干部为了获取不当得利,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比如谎报、虚报征地数量,在确定征收范围后抢栽、抢种,这些做法不仅仅是侵害了老百姓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且必将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非法批地被公诉

据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的《杨文平受贿案起诉书》显示,杨文平在未按规定报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非法批准征收土地共计432.7亩。

此后,开发商在非法批准征收的432.7亩土地及其他农用地上,未经批准建设了公寓式住宅、别墅、酒店等其他建筑物。不过,2019年12月,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该项目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涉及201栋低层别墅和2栋在建高层住宅楼及临时工棚等,建筑面积超14万平方米。

2020年2月,杨文平涉嫌受贿罪、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终,其因各种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50万元。

实践中,非法批地的情况也是屡见报端,但这种行为也终究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的。

骗取征地补偿款、非法占地、非法批地的行为该如何举报呢?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村民发现村干部有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是拆迁方未批先建、相关部门非法批地的情况,可以先向上一级部门反映,如果反映无果可向纪委监委反映(电话12388),或是通过邮件的方式进行反映([email protected])。

当然也可以拨打12345(市政府电话)。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被征收人遇到有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到拆迁中,或是发现征收方存在重大的违法行为,那么被征收人可以拨打此电话向市政府反映情况。

村干部、相关人员骗取征地补偿款、非法批地会有哪些法律后果呢?

在《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中就曾明确强调,要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依纪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因此,若村干部或是其他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那么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明确禁止“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且在相关的法律中还规定,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无论是非法批地还是伪造材料骗取征地补偿款都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被征收人的相关权益,所以当被征收人遇到时一定要积极的举报反映情况,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无故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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