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新京报记者获悉,中南系实控人陈锦石被下发限制消费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6月9日发布的(2020)鲁0211执3195号限制消费令显示,法院于2020年04月2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青岛晨阳至诚度假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青岛海湾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海湾新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青岛海湾新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青岛海湾新城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该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陈锦石不得实施系列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该限消令显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青岛海湾新城成立于2005年,为中南建设全资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去年4月,青岛海湾新城法定代表人由陈锦石变更为李心原,陈锦石亦不再担任公司高管。

6月11日晚间,记者致电中南建设董秘,接电员工表示需对该限消事宜进行了解,记者随后按该接电人员指示向中南建设发去了采访邮件,暂未收到回复。

中南建设今年3月的发行文件披露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青岛海湾新城实现营业收入7.85亿元,净利润1.19亿元。

据中南建设2019年年报披露,青岛海湾新城出现在上市公司借款涉及的抵押、 质押事项中,青岛海湾新城作为抵押人/质押人,将青岛海湾 A 区酒店及商业作为抵押物/质押物,证号为鲁(2018)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098517号,抵押面积为76092.12平方米,抵押价值/担保金额为61843.25万元。

中南建设3月公告显示,青岛海湾新城上述质押事宜涉及中南建设为另一子公司丹阳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今年4月,青岛海湾新城还曾被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0)鲁0211执3195号,执行标的204740。

中南建设目前业绩不错。2020年一季报显示,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5.85亿元,同比增长36.76%;归母净利润为6.22亿元,同比增长28.92%。

中南建设背后的中南集团实力雄厚。

据中南集团官网介绍,其成立于1988年,目前下设中南置地、中南建筑、中南建投、中南土木、中南园林、中南高科、中南金融、中南资本、中南工业、中南教育十大产业板块,下有中南建设(SZ000961)和磐石新能(871460)两家上市公司。2019年,中南集团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94位。

中南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中南建设11月的一份发行文件显示,截至2019年6月末,陈锦石持有中南集团55.55%的股权,为中南集团的控股股东,陈锦石联合陈昱含(陈锦石之女)、陆亚行(陈锦石之配偶)作为一致行动人共持有中南集团62.97%的股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朱玥怡 编辑 陈莉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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