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建公宣 记者 顾元森)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青奥警务站接到群众报警,称楼上有住户往下扔水袋,已经扔了10多次,其中好几次差点砸到小区居民。民警调查后发现,这些水袋是住在28楼的一名11岁男孩扔的,最后民警将男孩及其家长带到派出所,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报警住户告诉民警,当天上午,每隔五六分钟,就有一个装满水的塑料袋从楼上扔到楼下的地面上,楼下居民拉起警戒线也没用。民警赶到事发小区了解情况时,突然一个黑色的水袋掉到地上,民警抬头看,但没能确定抛物者的具体楼层。就在这时,一名住户急匆匆地找到民警,称她刚刚拍到了抛物者从窗边扔水袋的照片,可能对民警调查有帮助。

民警根据她提供的照片,一户一户进行排查,最后在28楼找到了抛物者——一名11岁的男孩。当时,男孩一个人在家,他说自己觉得好玩,就把水装进垃圾袋里,再从窗边扔下去。民警随后联系了男孩的家长,一开始家长不以为意,称之前已经批评过儿子,但孩子没听进去。

民警教育男孩及其家长,“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高空抛物的,要从重处罚。 ”当事男孩半天内从高楼往下扔水袋达10多次,虽然没有伤到人,但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安全隐患很大。

最后,民警将男孩及其家长带到派出所,再次进行法制教育。民警提醒,高空抛物非常危险,情节严重者面临追究刑事责任,大家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家长们一定要教育孩子,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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