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是什么?

如果你不是帝都刚需,你真不一定知道,不过最近共有产权房出圈了,新京报追更连载,人民网中国城市报整版报道,不为别的,因为作为民生工程的海淀某共有产权房项目,在合同阶段“挖坑”,被曝出“霸王条款”。

这个项目就是海淀共有产权房瑞泽家园。

去年12月下旬,经历了过五关斩六将,千余户购房人终于成为瑞泽家园准业主,但是就在了解户型、费用、合同等相关情况时突然发现这个预售合同并不简单!

准业主:合同附件惊现“霸王条款”

在瑞泽家园的补充协议中,惊现“不平等条约”

1、无法解约:补充协议《第六条 关于面积差异处理的补充约定》,要求乙方必须先偿还银行的百万贷款,拿到《贷款结清证明》才能解除合同。

2、无法拒绝:补充协议《第三条 关于规划、设计变更、逾期付款的补充约定》。修改规划设计会通知业主,但是也无法拒绝,拒绝就被视为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下场参照第一条无法解约,并且还可以让业主赔钱!

3、无法拒绝交付:补充协议《第七条 关于交接手续的补充约定》。交付标准在开发商手上,由甲方定,乙方无权,甲方无责。

开发商:不签合同没资格谈改合同

于是,1月30日,不少准业主来到瑞泽家园样板间外,要求开发商对自己在购买共有产权房过程中遇到的不合理合同附加条款作出解释和更改。但开发商代表表示,如果准业主不交首付不签合同,他们有权力单方面取消购买资格。

此外,开发商代表还说,合同内涉及问题,他们只跟已签约的业主谈,没签合同的准业主并无资格与其商谈。

沟通无果,只能请房管部门主持公道。

年前,海淀区房管局责令开发企业认真听取业主诉求,征求业主意见,修改完善合同并向全体业主公示,同时,主动与业主沟通,尽快协商一致。

于是有了2月9日,瑞泽家园开发商发布的《瑞泽家园项目合同修订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且本次合同修订方案征询意见时间截止为2021年2月21日17:00.不严谨的说就是春节期间!

2月18日,准业主向媒体反映,开发商给出的征询意见时间主要集中在春节假期,截止时间也太过仓促,且修改意见并没有解决他们的核心诉求,他们还将继续与其交涉。

遗憾的是瑞泽家园的预售合同问题到目前依旧没有结论。更遗憾的是,预售合同出问题不是只有瑞泽家园一家。

不久前,金璟阳光也爆出合同维权,紧接着春节刚过,开发商就宣布调整……

近一年,关于共有产权房的维权事件频出,之前主要集中在收房项目,如今,处在预售阶段的项目都出问题了,群里其他已购共产房的朋友纷纷发言自我安慰,希望自己的项目尽快交房,也许只有安心住上新房,才能终结这一场买房焦虑,但是更更更遗憾的是,这样的愿望都难达成了。

近期粉丝爆料,永靓家园垃圾分类收集站上垃圾成山……

就想问问,共有产权房还有哪个环节是没有问题的吧?

入学难、退出机制不完善、消耗首套资格,如果不是囊中羞涩,就这些问题已经足够劝退大部分购房人了。

共有产权房申购资格之严格众所周知,那么项目质量审核是不是应该更严格呢?

入市三年,大家见证了共有产权房不停在打补丁。我们也明白新事物的完善需要时间,只是能不能再快一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责任机构再用心一点,让刚需少受一点罪,毕竟,在买房置业的所有环节中,购房人是最弱势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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