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

北京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

通知指出,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报城市党委政府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各地相关部门审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时,应征求同级消防救援机构意见,以确保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来源 北京晚报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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