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购房人权利,11月4日,市住建委、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意见稿主要有五个重大变化!

变化五:公众监督购房人可随时查询账户信息

随着房屋总价的提高,购房人普遍反映希望知晓并监督已交付购房款的使用。公众监督环节也出现在了规定中。

征求意见稿提出,购房人可凭网签编号、密码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查询预售许可项目对应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入账、支取、余额。“自己的首付款进没进账户、账户上的总额度有多少、开发企业何时分几笔将钱划转出去,这些关键信息,购房人都能查询获知。”市住建委上述负责人说,社会公众则可查询各监管账户总额。

此外,开发企业、监管银行违规挪用、划转、占扣预售监管资金的,应及时足额返还。挪用、划转、占扣预售监管资金或协助挪用、划转、占扣预售监管资金造成项目烂尾、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移送公安部门行刑衔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不少购买恒大期房的购房人对房屋交付表示担心。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恒大地产在北京的商品房项目,其所在区均已建立起专班,约谈有关施工企业,以推进项目尽早复工。属地专班也在积极协调,推进资产的封闭管理,以确保后续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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