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以来,农村土地政策改革让很多人成为利益既得者,甚至被称为“农村土地改革的新一年”,既然土地能够经过承包等主要方式来进行流转,从而明确土地所有权和其他权利,那么,如今的农村承包地能不能继承呢?在承包土地时需要注意什么?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农村承包地能不能继承?

由于我国土地制度的特殊性,,对此很多农民朋友纷纷表示不理解,明明农村也有很多耕地都是一代代耕种,怎么就不能继承了?其主要原因如下所示:

1、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不属于个人财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经营权是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可见其不存在继承问题。若当一个承包户下的所有家庭成员都过世,这时候村集体就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

2、承包地不能继承,是对集体利益的保护。假若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那么把户口迁到城市,甚至国外的家庭子女,同样也能获得土地承包权的话,这样就会造成农村土地外流,会对村集体利益造成损失。

3、土地承包权不可继承,但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土地承包法》第32条有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也就是说,虽然土地承包权不能继承,但承包收益是属于承包人的私人财产,可以继承。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形式,承包权可以继承的两者特殊形式

1、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三、承包土地时需要注意什么?

①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②“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③“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④“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⑤“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⑥“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⑦“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⑧“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承包地继承以及土地承包的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

总的来说,农村土地承包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和村集体组织之间发生的一项法律关系,其中不存在家庭之间的继承关系,但对于承包期间的投资收益,是有权拿回的。另外,土地是农业开展的根底,在进行承包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宜,明确自己的权利。来源:中国三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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