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后发现8年物业费未交,这笔费用该谁付?

安顺市民付丽的购房经历可谓一波三折。她完成过户,正准备为房屋装修时发现,该房屋尚有8年物业费未交,要装修房屋,需先交清物业费。她认为中介不专业,并在朋友圈曝光,但对方却对其进行辱骂。

买房一波三折

付丽所购买的是一套二手毛坯房,位于安顺城区一楼盘内。去年6月,她在网上看到了该套房源,联系了对方,对方是安顺好邻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南马大道西苑街。

付丽查看了房屋后觉得满意,于是缴纳了定金和支付了第一笔购房款,同时签订了合同,约定在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尾款。

付丽说,由于中介不专业,加上疫情影响,直到3月她才将尾款付清,因此,自己还多支付了1万元的违约金。

然而,房屋过户后,她准备装修时却发现,房屋还有8年物业费未交,费用共计13000余元。

随后,付丽联系上了原房主李女士,但对方表示,自己购房之后一直未入住,对此并不知情。

李女士告诉记者,在卖房时,自己并不知这笔费用,如果知道了这笔费用,会将其纳入房价内。她认为,中介公司卖房应该对自己的房屋各方面都了解清楚,而漏掉了这笔费用证明中介不专业。

二手房过户后发现8年物业费未交,这笔费用该谁付?

↑ 中介在朋友圈骂付丽。

质疑中介被反呛

因为物业费一事,付丽找到了中介。她说,对方态度恶劣,声称这笔钱应该自己支付。

在电话中,中介也告诉她,相关合同已签订,应由付丽支付,并让她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付丽认为中介不负责。于是在朋友圈曝光了该中介。她在朋友圈中写道:“好邻居房产中介公司,大家要擦亮眼睛,千万不要找,我都准备起诉了,只收钱不办事,办事效率不能用低来形容,有要买卖房屋的朋友千万不要找,第一次发朋友圈吐槽,真的是遇到这家中介了,简直是垃圾中的垃圾,地址南马大道红发廊进去一点。”

然而,令她没想到的是,中介同时配了文图发在了朋友圈:“老子专门遇到这些狗东西了,事情办好了,还不讨好。”

二手房过户后发现8年物业费未交,这笔费用该谁付?

↑ 付丽的名字被写成了“付丽贤”。

中介:不存在不专业

付丽称,中介确实不专业,她才在朋友圈曝光。

她说,首先,中介应该对房屋产生的费用进行了解,比如物管费等,但该中介并未去了解,导致了现在存在的问题。其次,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地产估价报告竟把自己名字都弄错了。

“我的名字叫‘付丽’,他们给我弄成了‘付丽贤’,整个报告里面,要么是付丽,要么是付丽贤。”付丽说,该份报告因名字问题未过审,后来又重新制作报告,耽误了时间。

4月1日,记者来到了该中介所在地,但该中介门面已转让。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对方。对方表示,该笔费用早就告知了付丽,应由付丽支付。

对于付丽质疑其不专业时,他则回答,他们已为其完成了购房,并不存在不专业。他认为,他们并无问题。

记者询问他们如今门面所在何处,表示愿现场采访,但随后对方挂断了电话。

二手房过户后发现8年物业费未交,这笔费用该谁付?

↑ 中介门面已经转让。

物业费究竟由谁支付?

目前,付丽面临的问题是,该物业费究竟由谁支付?对此,贵州黔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学江认为,李女士系该房屋前所有者,应当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及《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结清物业服务费”之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向李女士索要其所欠的物业管理费。

吴学江说,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至付丽名下后,付丽成为新业主,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服务,与物业管理公司形成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以付丽应当承担物业服务费应从房屋所有权转移至付丽名下时起算。物业公司应向李女士索要。

付丽表示,自己是找到中介购房,这笔费用现在多了出来,中介应承担责任。

同时,李女士也表示,专业的中介应该对房屋有所了解,物业费漏掉一事也应承担责任。

目前,此事正在处理中。

都市新闻

记者 周强

编辑 武芮西

编审 廖波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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