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拉近了城市距离

近日,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与“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以及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潜江共20个城市共同签署《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就发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业务,拓宽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范围等达成了共识。

显然,这是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又一进步举措。因为,公积金与社保基金、医保基金等一样,与广大居民关系紧密,与城市间的协作也关系紧密。一旦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等在城市间的流动关系打通,不仅有利于人才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也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形成更加有力的区域经济发展活力。

也许有人会问,这种打通,是否更有利于大城市和经济活力比较强的城市。客观地讲,在现阶段,确实会大城市和经济活力强的城市作用更大、效果更好。但是,从长远来看,随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效率提升,大城市对中小城市经济拉动作用的增强,中小城市的吸引力也会逐步提高,大城市的溢出效应对中小数点城市的发展产生有效的吸引力。因此,互通在未来对中小城市的作用和效果也会更好。

也正因为如此,打通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壁垒,实现包括公积金在内的社会资源的有效流动,对城市发展、特别是区域经济发展是非常有用的。对区域内的城市来说,一定要积极支持,而不要画地为牢。即便暂时获得和利益少一点,也比闭关自守的效率要高,对城市发展的总体作用会高于封闭运行。否则,原本发展条件就不是很好的地区,会始终处于封闭状态,处于发展的边缘地带。只有随着区域城市一直动起来,城市的活力才能不断增强,城市发展的眼光才能越看越远。

长江中游城市能够签署合作协议,首先让公积金在区域内自由流动,无疑是搞活长江中游城市之水的重要举措。一旦正式流动起来,人才和劳动力在这些城市的流动就会加快。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模式已经建立起来,城市之间的协调性增强,发展的前景也就有了更多的期待。那些在区域之外寻求发展的人,也会逐步回到区域城市中来,对于区域范围内城市的吸引力增强,起到了积极作用。毕竟,与长三角、珠三角相比,长江中游地区单个城市的吸引力还是要略差一些。但是,如果联起手来,推动区域发展战略,特别是其他地区还没有能够有效流动的社会资源,能够率先在长江中游城市之间流动起来,对于人才和劳动力的吸引力是一次极大的提振。

实际上,省市间的公积金合作并不鲜见。今年8月20日,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住建部门就共同签署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从长三角城市之间的跨地区购房信息协查、异地贷款证明信息互认、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试点统一购房提取业务政策等9个方面率先合作。在此基础上,再积极寻求更大的合作空间与范围。不仅如此,长三角地区还在探索社保基金、医保基金等方面的跨地区流动机制。这也意味着,全国范围内的社保基金、医保基金、公积金流动等的探索,已经在地方、在区域范围内进行探索。一旦条件成熟,就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对于公积金跨地区流动,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就眼下来说,可能会与楼市调控存在一些矛盾之处。因为,为了防止房价上涨,也为了更好地体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让房价上涨再对广大居民的生活产生影响,对全面小康和启动基本现代化构成威胁,楼市调控可能难以在短期内退出。那么,限购政策等也就暂时难以退出。如此一来,公积金跨地区流动,就会受到楼市调控的限制,亦即异地可以使用公积金购房,但在限购政策下,很多人没有条件在异地购房。公积金可以跨地区提取和使用的政策,会在短期内的部分人当中无法体现。

显然,对这个问题,必须做好宣传工作。否则,会引起居民的不满,会认为这是一种没有意义的政策。把道理讲清楚,让广大居民认识到这只是暂时的现象,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完善,公积金可以跨地区提取和使用的政策,一定会让所有人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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