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物业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我,提醒我交物业费,可我的房子空着没住人,需要交物业费吗?”近日,市民罗女士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她想知道,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空置房有无必要交物业费。

罗女士向记者介绍,她购买的这套房子位于光谷东与鄂州交界处,自2016年初购房之后,每年都缴纳了物业费。“今年5月,国家出台了《民法典》,听说对小区物业费有具体表述,但我平时忙于工作,对相关内容疏于学习,所以就直接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留了条言,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到底需不需要缴纳物业费。”记者了解到,按照《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业主不得以未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律师陈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早期出台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空置房第一年可享受物业费八折优惠,不过去年相关条例修改后,取消了八折优惠的条款。而根据今年出台的《民法典》相关规定,无论是否入住,业主都需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民法典》还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同时,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小区公共收益是否归全体业主所有?家里发生了偷盗事件,物业需承担责任吗?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不少网友还反映了物业管理相关问题,寻求《民法典》相关解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网友: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用交物业费吗?

权威解答:《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邻居房屋渗水 物业不负维修责任网友:家中渗水、房屋开裂或者发生了偷盗事件,业主是否可以不交纳物业费?权威解答:《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三人侵权对业主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主体应为侵权人,而非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的安保服务,仅指物业管理企业为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物业使用安全而实施的必要的正常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家中被盗,业主应当及时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处理。邻居房屋渗水导致损失,物业服务企业不负有维修义务,房屋遭受的损失应当向邻居主张赔偿。

小区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网友:电梯广告以及利用小区公共区域取得的收益该如何处置?权威解答:《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经营所得收益由物业服务主体代为收取、保管,待业主大会成立后交付业主大会;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大会决定其使用方式和用途。物业服务主体代为经营前款规定所得收益,可以按合同约定提取劳务费。物业服务费收入与使用支出情况,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及支出情况,应当每半年公示一次,并适时审计,接受业主监督。

来源 |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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