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广西荔浦市茶城乡的李先生等人最近找到我所,说他们承包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但是当地政府在没有获得国务院批准的情况下,组织实施征收他们的土地。这个事情李先生等人希望我所律师们能够帮助他们解决。

经过详细询问了解,我所律师初步判断,李先生等人承包的农田确实属于基本农田,他们承包的农田旁有有关部门设立的基本农田保护碑,还有标明基本农田范围的示意图公式在保护界碑上。另外,李先生等人手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他们承包的农田属于基本农田。本所律师据此确定,广西荔浦市地方政府存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搞建设,很明显是违法的。

应当事人要求,本所律师接受其委托,全面介入他们的维权案件。目前,经过政府信息公开调取的当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相应材料可以证实,李先生等人的承包地确实属于基本农田。本所律师已经代理李先生等人向批准征地的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涉及李先生等人土地的征收行为违法。

目前,本案正在办理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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