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郑鸿)“短短3天时间就解决了我公司在税务、海关双重缴纳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问题,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的双重压力,我们为保税区税务局的办事高效点赞。”大连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王艳鹏对保税区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大连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位于大连出口加工区,主要从事出口冰箱及零部件的生产制造,受大连保税区海尔电冰箱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进行冰箱生产,按季向税务部门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由于所在区域按“境内关外”管理,公司产品如果内销,则需要进行报关手续,缴纳相关税费后方可对内销售,问题也因此产生。公司产品在进关时,由于所属的政务系统不同,海关按照正常手续又需对该批产品征收进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这便造成了同一批产品重复征收税费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保税区税务局在了解公司情况后,通过与上级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中“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已缴纳基金的,国内销售时免征基金”的规定,允许企业向税务局季度申报时扣除已向海关缴纳的基金所对应的产品数量,也就是说企业在海关缴纳基金后无需向税务局重复缴纳,双重缴纳的难题得以顺利解决。

    “按照公司今年的产量规划,海尔冰箱今年可避免重复缴纳基金约500万元。这是保税区税务局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积极为企业服务的结果。今后我们将不遗余力做好本职工作,与税务机关携手创建良好的税收环境,为自贸区经济发展再作新贡献。”大连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领导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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