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这一次真的来了,快的话最近两年内就有可能试点。当然了,全国版的房地产税必须基于“税收法定”,肯定需要法律支撑。所以说,试点在前,立法在后,部分城市先试点,后面条件成熟了再跟上,就是最稳妥的办法。

那么哪些地方有可能先行试点呢?我们可以大胆猜一下,第一个深圳,一线城市,房价比较高、土地资源相对不足,而且是市场经济先行示范区;第二个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发展最均衡、群众最富裕、社会活力最强,不光是房地产税,包括土地制度、住房制度,似乎都等着浙江去探索;第三个海南省,正在建设全球最大体量的自由贸易港区,步子可以迈得大一些。

当然了,之前就在试点的上海和重庆大概率还是会继续跟下去,虽然它们试点的房产税和这次的房地产税不是一码事,但毕竟有了相关的基础和经验,做为样本也在情理之中。

如果第一批试点的面再广一些,其他一线城市和强二线城市就都有可能。或者如果画一个范围,那些房价收入比偏高,税收征管能力强的区域,都不能排除。这么说吧,这几年房价上涨过快的典型城市,都是重中之重。只有那些出了限跌令,忙着去库存的三四线城市,以及广阔的农村地区,不用着急,以后再说。

至于试点的期限,也很明确:5年。5年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站在这么一个重要的新税种的角度,对于任何一个入选试点名单的城市,压力都不会小;对于在这些城市买房和常住的人来说,可能要做好迎接暴风骤雨的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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